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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9 09:10:48.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admin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根据市教育局泰教师训〔201527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署,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升境界,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秉持“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暑假前,各部门、级部学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切实规范广大教师廉洁从教行为。在各部门学习的基础上,放假前学校统一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统一组织一次集中测试,统一组织一次学生家长问卷,统一组织一次教职工互相议评,按上级统一部署组织一次师德年度考核并存入人事档案。(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各部门)

2.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暑假前,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标语,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在学校网站显要位置设立投诉举报箱,干部、教师层层签订“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责任书,各部门在教师办公室悬挂泰山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责任书》、《承诺书》。各部门、学部级部确保教师、家长、学生知晓率100%,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各部门)

3.开展宣誓活动。暑假前,以级部为单位举行干部、教师“讲规矩、守纪律、做表率、树形象”宣誓仪式,人人树立“遵规守纪规范从教光荣、违规违纪有偿补课可耻”的思想意识,自觉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价值观,教书育人、廉洁从教。(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各部门)

4.聘用教师结果公示。市教育局要求,凡经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学校和社会办学机构应当将专兼职教师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醒目位置设立“聘用教师公示栏”,公示任课教师基本情况。此项工作我校将在全员聘任完成后按上级要求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5、开展不定期巡查学校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每学期组织两次专题学生问卷,还将不定时深入到社会办学机构实地调查了解。发现线索,追究责任,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各部门)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校和处室、级部学部要经常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教师行为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的具体要求。达到教师人人明白规章要求,个个遵守政策法规的标准。

2、继续签订责任书。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师德建设及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责任书和承诺书。每学年,学校都要与全体在职教师签订师德建设及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责任书和承诺书。责任书内容要具体,切合本单位实际,责任追究要明确并符合上级规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要存档备查并作为违规追责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

3、实施师德考核。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

4.印发明白纸。学校拟定《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或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印发给全体学生和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在网站公告。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自觉远离或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要及时举报。(责任单位:工会、信息中心)

5、开展问卷调查。今后,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问卷调查。客观准确,摸准实情,对于反映出的问题,要逐项核实,发现违规现象,要立即予以纠正。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吸纳家委会成员参加。(责任单位:工会、学工处、各部门)

6、公开举报电话。学校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网站、暑假前家长会、暑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所有家长知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责任单位:工会、学工处、信息中心、各部门)

7、设立举报信箱。学校在校门口显要位置设立“举报信箱”,举报信箱印制“泰山中学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信箱”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的定期开启。对于家长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反映的问题,建立问题登记和办理台账,落实挂账销号,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总务处)

8.发挥广大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教师要在幸福教育党员领航工程和在立德树人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中杜绝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责任单位:工会、机关总支)

9.建立巡查制度。学校结合实际,安排专人在暑假期间,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配备取证设备,严肃对待,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取证留档,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各部门)

10.建立教师有偿家教信用档案。凡参与议程家教的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方面,当年或任期内不予优先考虑;对于问题突出的或连续几学期都有反映的人员,可将其列入黑名单,并进行跟踪调查,一经查实,给予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工会、办公室、各部门)

三、落实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和学校将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对学校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一经查实,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对违规人员及相关处室、级部学部负责人进行处理。

希望广大教师相互监督,发现苗头及时进行阻止和处理。切实加大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处,决不姑息手软。

201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