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中行字[2007]9号
关于领导干部值班规定
各处室、级部: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对领导干部值班作如下规定:
一、人员安排:
每天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带班,一名中层干部值班,学工处安排一名干事值班,各级部安排一名主任值班(详见每学期的《干部值班安排表》)。值班人员晚自习值班时要与辅导错开。
二、 到位时间及主要职责:
1、早读:7:00前到位,巡查教学楼的班级秩序、楼层卫生、辅导老师的到位情况等。
2、课间操:9:15到位,检查各年级的做操质量、班主任的到位情况等,并及时反馈。
3、中午静校:12:40到位,检查各年级(含学工处)值班人员的到位情况、教学楼秩序、学生公寓秩序、值周班的工作情况等。
4、下午学生进校:14:00到位(大门口),检查学生的进校秩序、门卫及值周班履行职责情况等。
5、晚自习:18:50到位,①巡查校园秩序、各年级自习纪律、辅导老师到位情况以及学工处、保卫科、门卫的执勤情况等。②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反馈。
6、查宿:22:30到位,①检查各年级值勤老师的到位情况、学生的考勤情况、晚休纪律等。②落实旷宿学生的去向,要做到“有问题处理不过夜”。
全体值班干部要加强责任心,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为广大教职工做出表率,齐心协力,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