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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泰山中学供暖锅炉用煤招标启事
发布时间:2015-10-16 15:21:45.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佚名

山东省泰山中学供暖锅炉用煤招标启事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学校2012年冬季取暖锅炉用煤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量:东院500吨,西院500吨。

二、要求:

(一)东院原煤

1、热值在6000大卡以上,按吨报价。热值低于6000大卡时,低于的热值按0.15/大卡从报价中扣减,低于5500大卡时学校不付款。

2、含硫量不得高于1%

(二)西院块煤

1、热值在6500大卡以上,陕西神木矿烟煤,水分小于5%,挥发分大于35%,硫分小于0.6%,煤粉量不大于2%。热值低于6500大卡时,低于的热值按0.20/大卡从报价中扣减,低于6000大卡时学校不付款。

2、直径12cm左右,不含煤矸石,石块等,如发现煤矸石、石块按其重量5倍从总重量中扣除。

三、资质要求:

投标方必须是煤矿或煤矿全权委托的经销单位,并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煤炭资格证、投标全权委托书复印件。

四、供煤时间:采购方通知4天内将煤运至采购方煤场,并负责煤场内的堆放及卫生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所供原煤、块煤由采购方全程押车,指定计量单位进行计量,每车采样,并由采购方指定有资质的化验单位进行发热值及含硫量化验,如发现问题,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方将拒付货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1、本招标启示时间为20121017201210 22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投标地点:泰安市文化路52号,山东省泰山中学总务处,电话:0538-6278206,联系人:王老师。

                                                   

                                                  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