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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务公开的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5-10-16 15:20:56.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校务公开管理小组

 

 

为了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校风建设,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泰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在我校推行校务公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校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评议小组。

全学校要建立完善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在党总支或支部统一领导下,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以纪检书记或工会主席为组长,纪检、监察、工会和教工群众代表参予的监督评议小组。

2、校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①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a、坚持政策依据;

b、确定公布有关内容;

c、协调督促监督评议小组工作;

d、负责解释群众意见。

②监督评议小组工作职责:

a、坚持办事原则,抵制办事越轨行为;

b、认真、全面、及时监督评议公开内容;

c、向领导小组反馈群众意见;

d、协助领导小组解释群众意见。

二、校务公开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推行校务公开的目标是:要通过实行校务公开,使学校权力运行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学校从事管理的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学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明显好转,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和基本满意达到70%以上。

校务公开基本要求是:依法公开、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及时有效。一般包括“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职责、条件(指标)、程序、纪律和结果。前五个要素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在事中和事后公开。

三、校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实施方案,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各种奖惩条例。

2、干部任用,教师业务考核,职务评聘,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相关政策、指标、程序、结果。

3、学校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依据、项目、标准及收支情况。

4、教工福利,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情况。

5、大宗购物,基建招标,学校产业承包,仪器设备采购。

6、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录取分数线及结果。

7、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特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条件、指标、结果。

8、教育收费政策、项目、标准。

9、单位领导班子用车、电话、招待费及廉洁自律情况。

10、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做到“两有”、“三挂牌”、“四上墙”。“两有”即有举报电话、有投诉窗口;“三挂牌”即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即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凡对学校内公开的事项要通过公开栏、板报、通报、会议等形式公开。公开的形式要多样化。注意利用大众传媒工具和手段,提高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凡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编印《校务公开指南》,发到单位和教职工手中;对于需要社会公众了解的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及校园网等媒体,实行一事一公开。学校建立规范、固定的校务公开专栏,公开栏应设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并在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和公布举报电话。

五、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校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好坏的标准。形成监督体系,疏通监督渠道,拓宽监督途径,优化监督环境,加强群众监督。对群众的意见认真研究,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群众有误解的,及时说明,作出解释。纪检、监察和工会组织对校务公开实施有效监督,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如对上述的文件有意见,请到学校办公室或工会反映)

 

                                                               泰山中学校务公开管理小组

                                                                泰山中学教育工会

                                                                 200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