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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出缺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16 15:20:56.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教职工出缺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了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大多数教职工的积极性,并为评优、考核、晋升提供量化依据,真正实现自觉与不自觉不一样,多干与少干不一样。

2、为了逐步实现出缺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学校整体管理水平能上新台阶。

二、上、下班时间规定:

1、行政人员、班主任及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原则上须在早自修前到校,其他教职工应在早自修结束前到校;上午第四节无课的教师可提前十五分钟离校,全体教职工须在下午第一课前到校,下午第八节课全体教职工可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2、凡年满五十七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五十三周岁的女教师,上、下班时间可适当照顾。

3、因接送幼、托的教师,应及时到校长室登记,凡经登记的教师,学校给于适当照顾(上、下午各掌握在20分钟之内)。

4、有其他原因需要学校适当照顾的,须经校长批准。

三、出缺勤检查方式:

1、由校长室委托门卫担负出缺勤记录工作,每周周末门卫有关人员应将记录交到校长室。

2、每天有校行政人员担负值日工作,其职责除维护校园秩序之外,其侧重点是对办公室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和加强对住宿校内教师出缺勤的检查,并作有关纪录。

3、校长室每周根据上报的记录作出必要的判断或作必要的处理。

四、有关人员职责:

1、门卫只负责出缺勤记录,不对教职工迟到和早退原因进行判断,门卫应忠于职守,每天都应实事求是作记录,每周周末应及时送交有关记录。

2、行政值班人员应及时巡视校园、教室和办公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校长室。

3、校长室有关人员应及时对上报的记录作出必要的判断,如有突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请假方式:

1、临时请假规定在1小时之内,教职工可直接向办公室室长请假,办公室室长应及时做好记录。

2、凡请假在半天或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并填写请假单,请二天(含二天)以上病假的,必须持有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如无病假单,则按事假处理。

3、事假或非突发性病假,原则上不接受电话请假,应超前请假。

4、请假期间的课务,应有教务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课。

5、凡末请假而缺勤的,则以旷工论处。

六、劳动纪律:

1、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工作时间内,全体教职工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窜岗,不看小说、杂志,不干私活。

3、任何时间内,本校教职工不得在校内打扑克,不得在校外搓麻将。

4、除下午第八节课外的其他时间内不得参加任何类型的体育活动。

5、全体教职工应认真履行请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