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山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 校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对涉及重大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决策;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科研管理教学培训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将消防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维修、改造,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安全工作和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逐级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按规定建立单位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力量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指挥工作;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援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七)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二、 分管校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下列职 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并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决策抓好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
(三)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 提出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包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演练、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的建立与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等内容,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
(五)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研究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开展日常业务训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及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建筑物改(扩) 建,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功能变更,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情况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
(九)组织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
(十)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 安全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安全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施,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并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对消防救援部门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消防救援部门。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维护保养,按照要求,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在位和完好情况,及时提出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维修、更新意见;建筑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联系维护保养单位,确保消防设施及时修复。
(五)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封堵、占用、堵塞。
(六)负责对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微型消防站、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训练工作;组织实施对教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严格遵守动火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 手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八)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配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消防档案,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九)定期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
四、 各处(科)室的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各处(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处(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处(科)室日常业务管理中,加强本处(科)室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处(科)室各项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消防安全问题。
(二)负责实施本处(科)室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巡查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三)组织实施本处(科)室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督促教职员工开展班前、班后岗位自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 用电、用火、用气规定,对保卫部门通报的以及本处(科)室防火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 要落实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
(四)组织本处(科)室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灭火技能,明 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源。
五、微型消防站站长或志愿消防队队长责任制
微型消防站站长或志愿消防队队长由保卫部门负责人担任,队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管理与训练工作, 制定值班备勤、防火巡查、教育培训、训练演练等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并督促其落实。
(二)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消防设施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三)根据队员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 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队员的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队员常态化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按照标准及单位实际配备灭火通讯器材及车辆装备。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人员。
(六)管理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队员,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六、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或志愿消防队队员责任制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或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二)参加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 疏散、救护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加强与辖区消 防救援部门的联勤联动,掌握常见火灾特点、处置方法及防护措施。
(三)协助做好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四)发生火灾后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参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伤患救助、现场保护等工作。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责任制
学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三)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报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火警。
(四)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八、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人员责任制
学校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二)按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维护保养,真实记录有关情况,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通知维修机构及时修复。
(四)对消防设施采取标识化管理,按照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标识。
(五)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内容。
九、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保安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巡查中发现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火警,按照单位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灭火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等工作,协助开展火灾调查。
(三)参加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十、学校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班前、班后开展岗位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本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三)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安全出口的位置。
(四)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
(五)指导、督促学生、外来人员遵守单位消防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六)发生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引导人员疏散。
十一、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学校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作业审批手续。
(二)严格落实相应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发生火灾后应在实施初起火灾扑救的同时立即报火警。
十二、厨房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厨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动、拆装、关闭任何消防设施。
(二)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厨房设备正常运行。
(三)厨房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整齐,避免堆放易燃物品,并及时清理油脂和杂物,防止火源形成。
(四)厨房工作人员要做到用火与用电分开,严禁在使用明火时操作电器设备,杜绝火灾的发生。
(五)厨房工作人员发现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要迅速启动火警报警装置,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撤离。
十三、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制
一、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会检查、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宿舍内人员疏散。
二、掌握宿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 24 小时值班,夜间每 2 小时巡查 1 次。
四、对宿舍内人员违返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五、发生火灾时,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引导和协助宿舍内人员快速有序疏散。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和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学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四、消防安全实行分工负责,各科室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整好用,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私自拆卸、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或挪作它用。
六、库房、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档案室、舞蹈室等功能室,要配齐灭火器并严禁烟火。
七、教室、功能室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操作规程用电、使用电器。
八、不得违章用电,不得私接电源,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在校内焚烧垃圾、树叶等。
九、在室内开展大型活动时,不得关窗、销门,不得堵塞通道,影响人员疏散。
十、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灭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灭火后要保护现场,协助消防救援机构调查火灾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各部门、各级部应针对岗位特点组织本单位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入职教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七、消防控制室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单位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单位或部门,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四、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室内消火栓每月一次,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三、各部门安全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四、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五、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一)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三)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四)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办理动火审批。
(一)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二)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配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三)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他物品的火花。
(四)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志愿消防队应在安全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志愿消防队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的;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人员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三)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是单位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部门领导的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运行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四、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五、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六、因故须停某部分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使用该部分负荷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对突发性的停电应通过广播向用户作出解释。
七、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八、做好配电房的防火、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九、值班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
二、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三、生活水泵规定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确保消防泵在事故状态下能正常启动。泵房每星期由分管负责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四、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五、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六、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单位、部门领导汇报。
二、任何事故,无论大小均应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单位、部门当班人员及领导应会同保卫部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认定结果分析、处理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
三、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依照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已构成触犯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每一起事故发生后,安全小组均应以各种形式在每天、每周的员工例会、管理层例会及安全小组例会上进行分析,并将针对同类问题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