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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9 10:16:56.0 |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在职在岗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对在职在岗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行为将通报全校,并依据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现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教师有偿补课的本质及其危害

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它使教师在获得个人利益的同时,加重了学生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淡薄了对本职的责任,失去了师生互动中纯洁的感情,从而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广大教师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自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廉洁从教,规范从教行为,杜绝有偿补课,做学生喜欢的教师。

二、严禁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严禁任何学科教师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办班收费讲新课;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各年级、学部和部门要建立师德教育、检查、评价组织,将师德建设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重要日常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中的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和处理。 学校各学部、级部和部门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考勤制度,督促引导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经常开展学生评教活动,坚决制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各学部、级部、部门要建立举报和考评机制,将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年级、学部,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年级、学部、部门领导和所辖全体教师年内均取消评优资格。

四、严肃处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在职教师违反本通知规定,被人举报,一经查实,记入教师年度考核档案。第一次发现,由本人所在年级、学部、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清退违规所得,按本人所在部门规定处理。第二次发现,由学校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给予处置,并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参与补课教师通报全校。取消补课教师两年的考核优、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资格;对已经取得了职称的,在其聘任期满后予以低职聘用;对已经评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是中共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学校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和行风监督员对乱办班、乱补课等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抽查;学校鼓励教师互相监督,凡举报查实的,学校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一定奖励。坚决纠正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现象,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成立检查监督组织

学校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总体部署、检查、评价和考核,对发现和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整理材料、汇总统计并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将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意见。

长:席忠祥

副组长:胡国保 宋玉成 王诚胜 吕忠堂 范正和

员:张连刚 张汝武 各学部、级部主要负责人

举报电话:627823862751356278222

举报信箱:xzx7890@163.com sdtszx@126.com

本规定自2013121日起执行。

 

 

 中共山东省泰山中学委员会

 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