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更好地发挥优秀班主任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水平,推动我校幸福教育工程的开展,学校定于本学期开展首届“金牌班主任”评选活动。
一、评选名额
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不超出6名“金牌班主任”。
二、参评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学生为本,师德高尚,班级建设优秀,班风正学风浓,师生关系融洽,所带班级从未发生过严重违纪事件。
2、班主任工作成绩优秀。教龄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获得泰山中学或外国语学校校级优秀班主任4学年以上或8学期以上(截止至2013年9月1日)的现任班主任。
3、班级教学成绩优异。近6年来,每学期均满课时工作量工作,所教班级学科成绩列平行班前三分之一。
4、工作业绩好,综合荣誉较高。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或市直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业务荣誉(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
5、教育理念先进,教育科研成绩较高。获得过市直以上优质课或创新课,所写论文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证书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论文。
6、当选“金牌班主任”后,承诺继续担任班主任不少于5年,以老带新,传授经验。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到学工处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上交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2、民主测评(权重30%):候选人本人上台做不超过5分钟的典型事迹简介,可配合幻灯片进行展示,而后由参加测评的教师代表(各级部、学部干部教师7名)及学生代表(各级部、学部35名)对候选班主任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采用AB票,教师代表为A票,学生代表为B票,A票占60%,B票占40%。
3、学工处考核(权重35%):近十年来在泰山中学和原泰山外国语学校工作期间文件表彰的学期优秀班主任计5分/次,学年优秀班主任计12分/次,取当学年的最高分计分。
4、评审委员会评分(权重35%):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干部和骨干教师17人组成,根据候选人平时综合表现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去掉两个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评审委员会得分。
5、成绩汇总:学工处将以上得分按比例汇总后综合排名,第一至第六名为公示对象。
6、公示:评出泰山中学首批“金牌班主任”后,在学校网站及公告栏内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
7、纪律监督:学校成立纪检监察组,全程对此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相关待遇
1、金牌班主任在今后担任班主任期间,每月量化考核成绩在本级部(学部)排名1/3之前,即可享受学校“金牌班主任”特殊津贴,每月100元,在班主任津贴中合并发放。
2、金牌班主任在担任班主任期间,每月量化考核成绩在本级部(学部)排名1/4之前,在教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可享受本年度班主任工作年限双倍的分数。
五、组织机构
1、评审委员会
主 任:周 军
副主任:王诚胜
委 员:副校长 部分中层干部 骨干教师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处,主任由陈佳敏同志兼任。
2、纪检监察组
组 长:席忠祥
副组长:张汝武
组 员: 办公室1人 学工处1人 各级部1人
六、表彰奖励
学校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对获奖的金牌班主任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杯。